PARTY WORK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武汉长江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社会中介机构选聘及委托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长江建投集团法务工作实际,现就长江建投集团2020年度法律顾问机构选聘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武汉长江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长江建投”法律顾问选聘项目
(二)项目概述:本次招标为选聘法律顾问,为武汉长江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项目建设、重大项目决策、对外投资合作、内部管理、各类纠纷、诉讼处理等事务提供法律服务。在招标之前,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技术问题,投标人须向招标人要求澄清。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项目需求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自行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方案进行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从专业的团队、优良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体现竞争实力。
(三)服务范围
1、就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从法律上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2、草拟、修改、审查招标人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3、办理招标人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应要求为招标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4、代理招标人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仲裁,行政复议;
5、参加经济项目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6、提供与招标人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信息;
7、对招标人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每年至少一次,内容由招标人决定;
8、对招标人内部的法律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
9、为招标人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纠纷、诉讼案件提供法律支持或出具法律意见,必要时向对方出具律师函;
10、参与招标人相关项目的招标工作,应招标人要求,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党委会等);
11、为招标人整体及各事业板块进行一次全面的“法律体检”,开展全面法律风险评估并出具报告,阐述招标人存在的法律风险及法制建设薄弱环节,对于特别薄弱的、或特别重大的,或特别共性的问题,对招标人进行全面的辅导及培训;
12、不定期为招标人提供适用于招标人的法制小案例宣传材料及指导意见,供招标人进行普法宣传,全年不少于两次;
13、根据招标人要求处理其他法律事务。
中标单位提供上述法律服务时,不再另行收费(专项法律服务及法律意见书除外)。
(四)服务期限:1年。顾问工作满足长江建投集团法务工作各项要求,服务质量良好的法律服务机构,可按程序另行签约续聘。
(五)服务要求
1、投标人应指派至少两名及以上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和长期从事与重点平台公司投融资、房地产、土地一级开发(房屋征收拆迁等)和其他重大基础设施有关法律事务的资深律师与其他律师共同担任招标人之顾问律师,招标人有以上服务范围内的需求时,可及时联络到顾问律师。
2、对招标人的法律咨询及法律事务应按招标人要求作出正确解答,应在24小时(紧急事务应在6小时)内作出书面回复,并对相关问题提出具体的可操作方案和解决途径;
3、对于重要法律文书应由主办顾问律师亲自审核签字;
4、能根据招标人要求处理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具备合同长期履行能力;
2、执业律师数量、素质在行业内具有领先规模,其中:专职执业律师人数应达30人以上;
3、所在事务所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500万元;
4、律师服务团队负责人应执业10年(含)以上,主办律师必须具备5年(含)以上;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招标人认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招标人评标时除考虑投标人报价之外,还将对其综合能力进行比较,同时考虑下列因素:
1、投标人资质、资历、获得的部、省、市级荣誉、突出贡献的荣誉、硬件设施及规模;
2、投标人在包括但不限于重大项目、涉外法律服务领域的主要业绩,所承办重大法律事务的水平;
3、投标人对国有企业、大型平台公司法律服务的熟悉程度和顾问经验;
4、除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外,投标人针对招标人推出的特色增值服务;
5、投标人及指派往招标人从事服务之顾问律师的专业技术职称、技能及综合实力、教育背景和从业业绩;
6、投标人指派的律师服务团队在处理投融资、房地产、土地一级开发(房屋征收拆迁等)和其他重大基础设施有关的法律业务方面,具备丰富经验;
7、提供的服务范围及对本招标文件所列服务要求的承诺程度;
8、投标人拟提供的服务方式和其它优惠服务条件。
四、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另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报价
(一)投标人按国家、省、市和行业相关规定及本机构实际情况,进行公允报价。
(二)投标人应分别对本项目给出含税包干报价(投标人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给出外币报价、比例报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或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与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本次招标项目在长江建投集团网站发布《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9-12-17至2019-12-25,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武汉市江岸区谌家矶大道85号5号楼运营管理部。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
(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19年12月26日15:0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武汉市江岸区谌家矶大道85号5号楼运营管理部。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年12月27日15:00在武汉市江岸区谌家矶大道85号5号楼二楼会议室。
(四)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武汉长江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肖 皓 联系电话:027-85999128
七、开标和评标
(一)招标人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开。开标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
(二)评标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本次评标为百分制,总分为100分,按照《评分标准》中的内容及分值进行评定。
八、确定中标人
(一)除本文件规定之外,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小组推荐排序结果,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能力提供相关服务的优秀且最合适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二)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有权根据需要到咨询机构现场实地考察确认其工作方案的人员配备、工作经验等情况;投标人须无条件配合并不得有对关招投标信息的任何打听;不予配合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和结果且不给予任何解释。
(三)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四)中标通知书
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是投标人签定服务协议的依据之一。
(五)合同条款及保密协议条款(略)
招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及相关的文件资料拥有最终的解释权。
武汉长江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12-17